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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优化政采营商环境系列报道】
盐城以服务赋能政采营商环境
本报讯 今年以来,江苏省盐城市财政局坚持主动服务,通过优化服务指导、夯实主体责任、加强全程跟踪,持续优化政府采购营商环境,积极助力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。
据统计,上半年,盐城市备案政府采购计划项目预算金额49.21亿元,其中,中标(成交)项目授予中小企业的合同金额为38.74亿元,占比91.8%,助力中小微企业发展,全市政府采购工作质效不断提升。这与盐城市财政局重点做好以下三方面服务工作密切相关。
实施贴心服务,做好“店小二”。盐城市财政局围绕政府采购主体对象、重点环节、常见问题,梳理形成办事指南、工作流程图、服务提示函和政策问答等7类服务资料,涵盖政府采购活动的全流程节点、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关注事项、政府采购活动常见问答等内容,全覆盖发放至所有预算单位、相关采购代理机构和供应商,全方位服务指导政府采购当事人,全流程为其依法依规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便利。
积极规范服务,落实“责任人”。盐城市财政局全面梳理采购人“必须为”的主体责任,修订完善采购人主体责任清单指引,包含编制政府采购预算、依法公开采购意向、依法编制采购文件等主体责任清单33项,并逐一列明法律依据和责任内容,进一步夯实采购人主体责任。同时,着眼采购文件“禁止有”的负面清单,修订完善采购文件负面清单指引,涵盖资格条件、文件编制、评标方法等四方面负面清单56项,逐一增加财政部指导性案例、投诉举报处理和监督检查发现的典型问题作为示例,增强实务操作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。同时,通过现场发放、网络推送等方式向采购人发放两类清单指引,便于采购人学习和使用。
做好跟踪服务,担当“督办员”。盐城市财政局建立政府采购项目定期回访和检查制度,通过采购代理机构定期回访、采购人配合回访、各级财政部门定期检查和督查通报整改机制,实现政府采购项目的全流程、常态化监管,全面及时掌握项目进展情况特别是营商环境重点关注的事项情况,及早发现问题不足并调整纠偏,目前正在组织对全市上半年项目进行回访。并坚持依法依规处理与有理有节调解相结合,依法纠偏有违公平竞争做法,妥善处理政府采购投诉举报27件。
(吴昊)