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深圳新闻网2023年7月5日讯(深圳晚报记者 吴洁)7月4日,记者从深圳市税务局获悉,2023年7月征期已经到来,按月按季申报纳税人的申报截止日期为7月17日。深圳市税务局提醒,纳税人应尽量采取“非必要,不进厅”“非紧急,错峰办”的方式办理税费业务,选择深圳市电子税务局、深圳税务服务号、自然人电子税务局、“@深税”移动办税平台、邮寄等“非接触式”办税途径。
据介绍,7月1日至7月17日,可办理的涉税业务包括一般纳税人增值税、一般纳税人消费税、一般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、一般纳税人教育费附加、一般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、一般纳税人文化事业建设费、小规模纳税人增值税、小规模纳税人消费税、小规模纳税人城市维护建设税、小规模纳税人教育附加、小规模纳税人地方教育附加、企业所得税(季度)、个人所得税、土地增值税、资源税、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、可再生能源发展基金、财务会计报告(季报)等。
深圳市税务局提醒,纳税人若需要咨询涉税费问题,可拨打深圳税务12366纳税服务热线咨询或通过深圳市税务局门户网站进行“在线咨询”。若办理发票业务、个税业务、个人房屋租赁缴税业务、各项社会保险费业务的“非接触式”办理方式及指引,可登录“深圳税务微信公众号”查看。